2003 年中国人民银行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即121号文件),给持续升温的房产市场蒙上了一层阴影,面对因为金融政策而带来的投资危机,很多的房产企业感到了资金压力,121文件的出台究竟是开发商的穷途末路?还是预示另一场投资的轰然到来呢?
融资作为房产开发的首要,是开发商的关键,没有强大的资金支持,所有的项目只能是雾里看花。以前国内的开发融资形式单一,一般只有银行贷款和自筹两种方式,而房产又是典型的资本集中型行业,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自筹只是杯水车薪,所以投资的压力基本上由银行承担,按照投资价值比,这对银行是不理性的,也是有失公平的。
面对变幻莫测的房产市场,银行终于说“不”了,这当然有政府的因素,而房产市场又是政府要大力扶持的,既然银行这条路遭遇艰难,我们就应该开拓其他的融资渠道,促进房产融资的多元化发展。
“穷则变、变则通”,关键是看我们怎么变?变什么?房产融资数量大、风险大,所以在融资的选择也应该慎重,既要考虑融资的回报率,也要注意它的稳妥性和可持续性。借鉴国外的融资模式与国内的成功尝试,综合以下几点,以供商榷:
一、海外融资
面对中国巨大的市场潜力,境外银行早已为之所动,但由于中国的国情,大量的海外资金在没有得到中国政府的政策认可后,仍不敢大规模渗入,不过,从去年汇丰银行介入国内写字楼市场金融领域开始,标志着海外资金的进入已进入试探阶段。而后121号的出台似乎为海外资金的入市提供了合理的借口,随着中国各类市场的逐渐放开,海外资金的进驻已是必然,关键是政府为海外资金的进场提供前期的政策导向和认可。
二、信贷融资
外资的进入需要一个过程,而现阶段,信托融资已在北京市场得到了认可,已经有不少企业通过信托机构找到了资金,2003年11月北京的盛鸿大厦财产信托优先收益权转让由北京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发售,只用了8天就将2.5亿资金筹备完成。有人说,央行121号文件后,信托的春天就来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巴曙松认为,2003年信托融资必是未来融资创新的趋势,能有力的弥补因121号文件后形成的融资断层,他举例说如果首期投入1亿元,就可利用信托的方式回笼资金几乎可以翻倍。
但我们在沉浸信托的同时也应该清醒的认识到,信托作为一种融资的方式进入房产界,其业务时间很短,也仅做了26个亿,他仍是银行业务的补充成分而还没成为主流,但党的十六大三中全会报告中,第一次把银行、证券、保险和信托作为四大金融支柱产业提出,就预示着信托这只新生力量的发展前景是美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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