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先生18日向本报投诉,他去年底买下了亦庄大雄.郁金香舍的一处住宅,装修完毕后,因需要排除室内不良气体,就把窗户打开。几天后,常先生回到新居发现开发商新装的暖气管已被冻裂,他便找到开发商论理、索赔,但开发商没有答应,并建议常先生通过其他方式解决
问题。
常先生说,他要求开发商赔偿的理由是:首先,他自己换过的一个供暖管在同样环境下没有被冻裂,其次,他咨询过一家知名暖气管公司,该公司称其产品即使在零度下供暖也不会冻裂,而且是在第一个供暖季就冻裂,开发商应付责任。
大雄.郁金香舍销售经理查先生则称,开发商、物业公司和建材商都看过现场,认为供暖管被冻裂属于业主使用不当造成,责任应由业主自负。理由是:首先,供暖管供暖时不应该开窗是常识;其次,根据物业管理公司的记录,当时最低气温为零下十度;第三,开发商使用的是铸铁的供暖管,属国家允许使用的材料,其特性是散热好,但不适应大温差。查先生建议业主常先生先通过质检部门认定管材是否合格,再做处理。
记者为此咨询相关律师。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孙斌认为业主常先生有一定责任,但开发商负有较大的责任。他认为即使没有质检部门检查开发商使用的管材质量是否合格,开发商也应当承担相当的责任。但供暖管被冻裂而未造成其他损失,双方没有必要通过法律程序解决问题,双方协商处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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