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景台数十准业主遭遇一房多卖骗局
60套住宅、11个商铺和105个车位均已被查封,上当者开始诉诸法律状告开发商
丽景台业主遭遇
●支付首期款后 房子再被抵押
●购买已抵押房●遇上假按揭买 了二手楼
●税费缴纳年余 去向不明
临近岁末,位于广州市东兴北路71号的丽景台“准业主们”被浓重的恐慌和愤怒情绪包围着。10月中旬,一名蔡姓业主无意中获得“丽景台8套已售住宅被查封”的噩讯。消息像瘟疫一样在丽景台迅速传播。随即,60套住宅、11个商铺和105个车位均已被查封的重磅炸弹再度袭来,而此时距房屋被法院查封已两个月。一栋仅425套住宅、85个商铺和188个车位的34层楼盘,“准业主们”竟遭遇了各种匪夷所思情况。一场不可预知能否获胜的大规模维权斗争正在上演。
一份函件泄露隐情
今年10月,丽景台“准业主们”因开发商一再延缓“房产证”的承诺时限而焦虑不安,但相信并没有大问题。
到了中旬,一次性付款购买丽景台绿怡阁2601房的蔡先生仍未拿到开发商曾经承诺年底即可办妥的房产证,他便直接到开发商广州新创业房地产有限公司办公地——中山五路193号百汇广场23楼要个说法。奇怪的是,整个办公楼区竟无人问询,连老总的办公室也没上锁,里面空无一人。
随后,蔡先生在一间办公室办公桌上看见一份令他错愕的函件。收件人为“中国农业银行广州市花城支行”,内文是“现时丽景台共有八套物业是已经售出但未能涂销鉴证的,分别是绿欣阁2401、2406、绿怡阁2303(涂销错误,当时重复涂销了绿欣阁2303单元,有底可查。)、2601、车位02、18、49(附以上八份合同的复印件)……以上面积不能再销售,以免引起新的纠纷。”落款为广州新创业房地产有限公司。
蔡先生迅速联络函件上所列注的8套房屋购买人。10月底,几名购买人通过各种关系查询所购房权属情况,惊悉自己掏出真金白银购买的房屋根本不属于自己。不仅以上8套物业已被抵押给农行,且农行已申请诉讼保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8月15日对包括上述8套在内的一大批物业进行查封。
11月,大部分业主得知了这一噩讯。丽景台60套住宅、11个商铺和105个车位均已被查封,购房者们陷入随时被扫地出门的危境之中。
支付首期款后房子再被抵押
随着采访深入,丽景台“准业主们”的遭遇令记者大开眼界。一栋仅425套住宅、85个商铺和188个车位的34层楼盘,“准业主们”竟碰到了各种匪夷所思的状况。
丽景台绿欣阁2401房的欧女士夫妇,目前已委托律师起诉丽景台开发商广州新创业房地产有限公司。据代理律师称,该案已获受理,将于本月23日开庭审理。
欧女士称,2002年10月12日,其与开发商签订有关购房合同,并支付首期房款38.8万元。2002年10月14日,欧女士在开发商指定银行农业银行流花支行开户办理按揭手续,但在此后数月,农行却并未通知欧女士缴供楼款。农行方面的答复是正等待开发商办理手续。
直到今年,欧女士才从蔡先生那里得知她的房子可能已被开发商抵押给农行了,经过查询发现房子早已于2002年11月1日,也就是支付首期房款及办理按揭手续后被抵押,并于今年8月15日被查封。
“开发商隐瞒事实是欺诈”
12月2日上午,丽景台绿欣阁2506房的陈先生夫妇诉开发商案在广州东山区法院开审,但未当庭判决。
陈先生称,2002年10月,开发商打出类似“3年免息供楼视同一次性付款”的广告。在签订购房合同并缴纳18万多元首付款后,次月再次缴纳万余元供楼款。开发商当时承诺在70天内办理合同签证,但并未如期兑现承诺,陈先生夫妇便停止缴纳供楼款。
陈先生还称,当初签订合同时,开发商人员以公司盖章和办理鉴证为由,将仅有陈先生夫妇单方签字的合同一式数份全部取走,70天后仍未将合同退还。
因迟迟拿不到鉴证,陈先生决定起诉开发商。在取证过程中,陈先生惊悉自己购买的房屋早已被开发商抵押。陈先生在法庭上称,“开发商将已抵押的房屋出售给我,刻意隐瞒事实,就是欺诈。”
与欧女士一样,陈先生目前居住的房子已被查封。
40多万买了假按揭房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老伯告诉记者,他入住后不久就得知了房屋的业主另有其人。
这位老伯称,2002年5月,丽景台开发商称为促销余货可在8.9折基础上再9.8折。若一次性付款,购房者还可享受一口价优惠。老伯在看清预售证上未有异常且房子确实无人居住后,就缴了1万元定金。此后,老伯先后分三次向开发商付清全部房款40多万元,并于今年2月中旬获得开发商出具的全额发票。
老伯自称是去年10月入住的,但入住不久,一位自称业主的人告知老伯,这个房屋早已被开发商进行“假按揭”,开发商目前正在正常供楼。他善意地告诉老伯要尽快催促开发商办妥转按手续,以确保自身利益。老伯随后即于今年8月与开发商交涉。开发商一位经理书面承诺两个月办妥有关手续。但时限早过,开发商并未如期兑现承诺。
几百万物业专项资金“失踪”
丽景台亦曾有百余户购买者满怀希望等待房产证,因为这批购房者曾于2002年8月间被通知缴纳交易税费。当时,开发商在丽景台张贴告示。这批购房者各缴纳了数千至万元不等的交易税费,以委托开发商办理房产证之用。
据丽景台业主委员会一位人士称,约有130户购房者缴纳了交易税费。但记者从其它渠道获得的消息指约有200购房者缴纳了交易税费,且交易税费为200万左右。
年余即将过去,有消息称,这笔交易税费并未转交至有关部门。这笔款项何在?业主委员会还在丽景台大堂里张贴一张告示称,该大楼购房者的物业专项资金几百万左右不知去向。
12月2日,上午10时,丽景台绿欣阁2506购房人陈先生自诉新创业公司一案在东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尽管被告方代理人杨先生不希望记者旁听,并有意为难,但法院在记者办妥有关手续后仍准允旁听。
农行方面今日将作回应
在庭审现场,陈先生夫妇称,在购买时他们看到的预售证上未标明此房产已被抵押。因此根据有关法规,主张两倍赔付。
但被告人代理杨某却辩称,开发商在销售部悬挂的预售证上已标明被抵押情况。开发商以土地和整栋楼房作抵押获得农行开发性贷款。这是一种正常的操作。
针对抵押房是否能出售的质疑,杨某称,农行曾向开发商承诺,开发商每出售一套房,只要开发商将一家比例房款划入农行指定的账户,农行即将该套房涂销鉴证。该套房即可正常交易。但不知为何,农行中途不再如此操作,导致已售房屋不能进行鉴证。
但陈先生认为,既然农行有此承诺,开发商就应该将其划入农行指定账号的款项的银行进账单作为证据出示。否则,开发商怎可证明自己履行了责任?
该案将作进一步审理,丽景台其他受骗住户们的维权之路并不轻松。
记者就此采访一家国有商业银行广东省分行法律事务部负责人。此负责人称,一般正常情况下,开发商为获得银行的开发性贷款,将与银行约定以土地和楼盘作抵押。有些开发商和银行约定,在每售出一套房屋后,开发商将一定比例的房款划入银行指定账号,银行将为此套房屋涂销鉴证,房屋进入正常交易。尽管法律未禁止已抵押房屋可出售,但须当事人同意,即债权银行出具书面承诺。开发商将此情况及有关函件出示给购房人。
丽景台纷繁复杂的个案背后还隐藏着种种悬疑,开发商、银行等均成为质疑焦点,有关制度规定亦为购房者所诟病。农行方面今日将就丽景台一事作出回应,本报将继续进行深入报道。
被查封的房产名单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广州新创业房地产有限公司位于广州市东兴北路丽景台的房产:71号负一层01-16、18-51、12A车位;71号负二层52-102、62A、63A、64A车位;67号102号铺;71号101-103、201号铺;73号101-105、301号铺;75号1706、1806、1906、2003、2004、2103、2201、2203、2401、2503、2601、2603、2605、2606、2701、2803、2805、2901、2902、2904、3002、3101-3104、3202、3203、3301-3304、3402、3403房;77号1806、1901、2002、2103、2203、2204、2302、2304、2401、2403、2404、2406、2505、2506、2803、2804、2901、2902、3002、3003、3102、3103、3104、3203、3303、3304、3403房
共计105个车位,11个商铺,60套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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