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住宅性能的评定将改变没有“标准”的局面。昨天记者从建设部获悉,由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等单位起草的国标《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已经完成,目前正向有关技术人员征求意见,截止日期是11月5日。据了解,《标准》将在2005年正式推出。
据《标准》起草单位之一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方面介绍,《标准》征求意见
稿是在1999年、2000年版《商品住宅性能评定方法和指标体系》(试行)的基础上经过两年多时间编制完成的。据悉,《标准》将是我国惟一的住宅性能评定标准。
根据《标准》,住宅性能分成适用性能、安全性能、耐久性能、环境性能和经济性能等五个方面,并按照评定得分划分为A、B、C三个级别,其中A级住宅为性能好的住宅;B级住宅为性能达不到A级但可以居住的住宅;C级住宅为不适宜居住的住宅。A级住宅又按照得分由低到高分为1A(实用性住宅)、2A(舒适性住宅)、3A(高舒适度住宅)三个级别。
据介绍,这种分级将使房地产企业,针对不同收入家庭对住房的需求进行住宅的开发建设和为住户提供性能保证以及售后服务有章可循;同时也为住宅消费者按照自己的经济收入水平和生活习惯选择适用的住宅创造了条件;另外,由公正的第三方对商品住宅的性能进行评估认定,也有利于解决开发商与购房人之间的买卖纠纷。(贺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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