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下午,位于成都九里堤交桂路附近一社区的业主给记者打来电话求助———该小区业委会委员们正在为小区物管的事闹得不可开交,希望记者给拿拿主意,记者当即驱车赶往现场采访。
在该社区的公共休息区内,20多位业主正围作一团,看样子正在进行激烈争论。记者上前一打听,原来,不久前,由于社区物管账目不清、管理混乱等行为,业委会通过决议,要和物管解除物业管理委托协议,没想到却遭到物管公司的拒绝。无奈之下,业主只好联名将物管公司告上法庭。那边官司正在受理,这边业委会开始着手商量新物管公司的招投标问题。正在这时,半路又杀出个程咬金———由6名委员组成的业委会中,有3人提出不要物管,自己管理社区。这下,一石激起千层浪,这个提议在社区中引起激烈讨论。
正方:不要物管节约成本
在现场,不少业主认为完全可以不依赖物业公司,自己进行管理。
业主委员会委员蔡女士认为,物业只是个中介服务部门,业主在处理小区事务时可以找社会上的专业服务公司来办,自己就可以联系有资质的单位分类管理。况且小区内有从事各种工作的退休人员,不少工作可以自己做,没有必要再花钱请物业。据估算,如果他们自己管理,一年只要五六万元,而由物业公司管理则需要10多万元。支持这一做法的另一委员秦女士则认为,在外国,如美国、加拿大是不存在物业公司这一行当的。他们是业主委员会(业主会)面向绿化公司、保洁公司、保安公司等提供专业服务的公司直接招标。这样,一方面服务质量有保证,另一方面减少了中间环节,降低了成本,受益的还是业主。这样做的另一好处是体现业主意愿,因为只有业主明白自己需要什么样的服务。现在是物业公司安排什么,业主享受什么;省略掉物业公司后,就是业主想享受什么就安排什么。同时,也是与国际接轨,便于评估。政府完全放手,由业主委员会施展本领,这在上海、广州、深圳已有先例,而且效果不错。
反方:自己管理操作性差
尽管不少业主对自己管理社区可以节约成本这一说法也持赞同态度,但是,他们对具体操作却没有信心。
业主陈先生认为,社区不要物管自己管理,听起来很美,实际可操作性很差。首先业委会不具备法人资格,由他们直接管理社区,谁来监管他们?怎样监管?这一问题很难解决。再有,业委会的委员们并没有专业的物管知识,谁能保证他们就能把社区管好?而反对派刘女士的说法则更加尖锐,由于都是社区业主,把钱交给部分人来管理社区,其公平性值得怀疑。
业内人士:自己管理有盲目性
金牛区物业管理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认为,按照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小区建成交付后必须实行物业管理,部分居民因为费用问题要自己管理小区的做法有一定的盲目性。对于业主来讲,出现问题应该和物业公司协商解决,让物业公司帮助完成,不要把什么责任都推到物业公司身上,更不能把物业公司当成对手、敌人。因为物业公司是一个法人组织,能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而业主委员会是社团组织,不能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
社区管理不请物管公司是否可行?自己管理社区你有何高招?你是否也想在自己社区推行自行管理?你所居住的社区是否已经开始自行管理了?希望你参与我们的讨论。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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