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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手机录下房地产商承诺 违约被判双倍返还定金

  

某房产商向购房者承诺出售房屋附有70平方米花园,结果出尔反尔。所幸购房者用手机录下整个洽谈过程,房产商被判双倍返还购房定金。

据沈先生诉称,今年5月,他从报纸广告中看见某房产商在销售商品房,遂前往洽谈购房事宜。工作人员向他推荐某房屋,讲明该房附有70平方米花园;双方商定以921449元成交。5月27日,沈先生与该房产商签订了《买卖双方临时合约》,并支付定金2万元。当他欲与房产商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时,该房产商称花园不足70平方米。据此,沈先生认为由于房产商的原因,致使双方签订的《买卖双方临时合约》无法履行,房产商应承担违约责任,故请求法院判令该房产商双倍返还定金2万元。

在庭审中,沈先生提供了其与房产商工作人员通话的手机录音,并提供了工作人员黄某书写的有“花园面积70m2”等字样的纸条。法院认为,根据沈先生提供的与房产商工作人员进行手机通话的内容,从取得形式而言,未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也未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且有其他证据佐证。故法院一审判决,确认沈先生与房产商签订的《买卖双方临时合约》解除:某房产商双倍返还沈先生定金。

解放日报    文/闵振华富心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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