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房地产商标侵权第一案——“香榭里”侵权案即将在上海提起诉讼。深圳美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律师向上海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上海龙仓置业有限公司与上海外滩房屋置换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香榭里(ChampsElysees)花园侵权,该案于8月19日经上海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立案。
香榭里花园是由深圳市美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深圳美地置业)独家投资开发经营管理的项目,总投资约15亿元人民币。香榭里花园位于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与农科中心高级住宅板块中心,总占地面积为49297.4平方米,容积率仅为2.88%,建筑密度为25%,总建筑面积190506平方米(地下二层停车场约46593平方米),由12栋小高层住宅及一栋6800平方米会所组成。会所面积6800m2,是目前深圳市规模最大、功能最齐全的会所之一,也是亚洲至今惟一荣获在世界建筑界享有“奥斯卡”之称的“金块奖”的大满贯项目。于1999年6月荣获全球第36届“金块奖”——Gold Nugget,是中国乃至亚洲首个住宅项目获此殊荣。2003年6月,荣获第四十届金块奖之“卓越成就大奖”——Merit Awards,成为金块奖史上罕见的从规划建设到落成荣获“双奖”的项目。
深圳美地置业于1999年向国家商标局申请了“香榭里”品牌在第36类(不动产类)的中英文(中文“香榭里”,英文“ChampsElysees”)商标注册,并于2001年注册完毕。
中国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副主任童悦仲曾对深圳香榭里花园给予了高度的评价,称对香榭里的感觉是:这个项目很“特殊”,对“金块奖”的了解也是从香榭里开始,在1999年世界建筑大会上,香榭里模型是展出的惟一的住宅项目模型,当时叶如棠副部长对这个项目十分推崇,并称这是他所见到的最好的规划。
因为香榭里在建筑界享有盛誉,并在美国三藩市举行的第四十届“金块奖”中凭借完美的建设落成情况夺得“卓越成就大奖”。美地置业自1999年就一直致力于用此商标在全国连锁开发房地产项目,上海更是其重点方向之一。但2001年香榭里在上海谈好一块地之后,却发现“香榭里”这个名称已经被使用,致使公司在上海市地名办不能办理注册。同时美地置业也在北京、山东、杭州、南宁等地发现了大量与“香榭里”品牌相同或近似的房地产项目,据不完全统计已近50个,其中中英文名相近或相似的“香榭里”商标就有14家左右。在全国各地出现的众多的非法使用“香榭里”商标的 “香榭里”花园,严重阻碍了美地置业的异地开发计划,为维护自己的知识产权,美地置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维权工作。
各地大量侵权项目不仅在商标上冒用“香榭里”品牌,同时在建筑风格上也模仿香榭里花园的显著建筑元素,在园林方面大量采用香榭里花园的原创设计及建造植栽重塑形式。为此,美地置业已郑重授权广东正信和律师事务所对侵权项目进行调查取证、和解谈判、提请诉讼和追索赔款工作。
深圳香榭里的第一个维权目标直指位于上海浦东由上海龙仓置业有限公司与上海外滩房屋置换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香榭丽花园(Champs Elysees),该花园坐落在松林路333弄,近东方路地铁口,世纪大道旁,由17栋高层构成,该项目曾获创新风暴全国精品智能社区综合金奖与上海市2001年度住宅销售50强。上海龙仓置业有限公司还进入消费者满意和基本满意的23家房地产企业名单。
2003年7月1日,建设部原副部长、现中国建筑协会理事长宋春华一行参观了不久前在素有“建筑界奥斯卡”之称的金块奖角逐中夺得“卓越成就大奖”的深圳市香榭里花园。宋春华获知了香榭里发展商美地置业即将开展维权工作的方案及实施计划后,认为房地产品牌维护具有十分深远的意义,并表示将关注这一工作的进展情况。
美地置业方面称,由于上述侵权人对深圳美地置业的正当要求未予正面回应,深圳美地置业及其委托律师只好向上海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据了解,此案索赔标的是目前中国无形资产保护及商标保护案中标的最大的,同时该案也是中国房地产领域中商标及无形资产保护的第一案,因此受到法律界及房地产业界人士的广泛关注。
法律界相关人士认为,对于不动产品牌的知识产权,应该以是否构成事实上的侵权为原则,如果发展商在上海的项目造成公众误解,则构成侵权,侵权者应当赔偿损失。“香榭里”是深圳一个知名的品牌,全国各地大量与“香榭里”品牌相同或近似的房产项目,对其在全国市场的开拓造成损害,并影响了其异地品牌的开发。本报记者将对该案的进展进行跟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