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为确保国务院公布取消两批行政审批项目的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取消与国务院公布取消的两批行政审批项目直接相关的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公安部门:苏蒙朝探亲邀请书工本费、特种刀具生产许可证工本费、匕首佩带证工本费、特种刀具购买证工本费
■教育部门:自费出国留学人员高等教育培养费
■建设部门:工程总承包资格审查发证收费(含申报费、审查费、证书费)
■国土资源部门:饮用天然矿泉水生产审批证书费、饮用天然矿泉水生产检测费
■工商部门:经济合同鉴证费、指定印制商标单位证书费、《指定印制商标单位证书》验证费
■质检部门:防盗报警控制器生产许可证费、广播电视接收机生产许可证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许可证费、轮胎生产许可证费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一次性输液(血)器生产许可证费、注射针(器)生产许可证费、医用培养箱生产许可证费可证费